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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清丰县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双管齐下见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30 09:27:52 点击:848


 

清丰县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行政争议案件由2019年的月均23.5件,下降到2021年的月均15件;行政诉讼败诉率由2019年的76.3%下降到2021年以来的6.25%;赴京到省信访量分别比三年前下降76%和79.6%。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一是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决策,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实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尽量减少和避免决策环节的行政争议。为方便开展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在全省率先实行县乡两级政府法律顾问轮流坐班制,每天1名法律顾问坐班,确保咨询和审查的及时性。同时在全省率先为每个乡(镇)配备了一名公共法务专职,加强了基层政府的法治力量。二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1240”式培训。“1”是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在一处进行封闭式培训。建成占地230亩、可同时容纳700人听课和用餐的全省依法行政培训基地。“2”是每年春秋季组织全县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在依法行政培训基地开展两次法律知识培训。“40”是全年培训时长要达到40学时,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合格的暂停执法资格,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达到基本要求。三是推行“721”服务型行政执法。70%的问题靠服务解决、20%的问题靠管理解决、10%的问题靠执法解决。变被动处罚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提前告知违法风险,公布轻微违法首犯不罚清单,更大程度避免违法、减少处罚,建立良好政商关系与干群关系,尽量减少和避免处罚环节的行政争议。四是实行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在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由县司法局委托第三方,随机抽取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过错进行反馈和追责,全面规范执法案卷。五是实行“行政+群众+互联网”执法监督。在县司法局专门设立行政执法督察室,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面向社会聘请5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负责监督所在区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开通行政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及时从互联网上搜集行政执法负面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和查究,尽量减少和避免因工作疏漏而导致的行政争议。六是开展“三促一评”活动。“三促”即促执法形象提升、促执法质量提升、促执法服务提升;“一评”即组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通过“三促一评”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加大对行政争议化解。一是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成立由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直各行政机关负责人组成的清丰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意见》和《清丰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职责和措施,形成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发挥了“府院共建、部门联动、依法化解”的良好作用。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机构建设。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在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组建全省行政复议和应诉服务中心,加强化解行政争议的专业力量。三是开展行政应诉“一提一降”专项整治。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和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问题,研究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加大败诉责任追究力度,同时将出庭应诉率和败诉率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倒逼各行政机关重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切实把出庭应诉率提上去,把败诉率降下来。四是建立“三调联动”机制。将各行政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集中在县矛调中心办公,组建成清丰县联调委。结合在县矛调中心设立的品牌调解室、诉调对接室、简案速裁室、司法确认室,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各行政单位每天安排一名负责人轮流在矛调中心值班,随时准备参与到“三调联动”中合力解纷。五是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投资建设覆盖县乡村的智慧社会治理平台,实行全科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员发现或群众举报的问题,需要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到现场执法的,由乡镇在网上点击,部门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智慧平台自动对执法部门进行交办、督办和考核,从而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也让行政争议可以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县督查局开通“小事快办”热线,接到群众反映后,督促相关行政部门迅速处置到位。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