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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市委营商环境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24 09:32:57 点击:883

 

市委营商环境办切实履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职责,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一、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为契机,深入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加强《条例》学习。《条例》出台后,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宋书记、杨市长分别就《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各县(区)、市直部门通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条例》,掌握《条例》有关规定。二是做好《条例》宣传。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持续在全市开展集中宣传,共制作各类宣传条幅500余条、张贴宣传海报6000余份,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单行本2000余本。协调中宏网采访组对8个县(区)、7个市直单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了宣传报道。在市级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促高质量发展”专栏,先后对13个单位的18项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进行集中报道,20多家媒体转载。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举办了2期《条例》培训班和1期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分期分批对相关部门、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公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同时,通过濮水民营企业家学院、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营商环境观察员座谈会等平台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营商环境观察员等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各类学习培训120余次、参加人员6800余人次。

二、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系列举措。一是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会同市司法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对237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订或废止意见,其中修订28个,决定废止或失效209个,为推进依法行政扫清了障碍。二是创新政策保障。在全省做到“六个率先”,即:率先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开通“互联网+督查+营商环境”平台,设立营商环境监测服务点,出台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建立企业家智库,出台损害营商环境投诉处理及问责办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三是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提升。聚焦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指导有关部门抓好优化提升,在2019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分别居全省第3、第5名,并在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相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刊登。

三、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督查考核。切实履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考评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督促检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并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二是纳入综合考评。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总评。三是加强统筹推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更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指导相关单位出台了政策文件。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了《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法院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濮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促进创新创业的意见》,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等等,为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