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
关于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29日印发的《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濮办文〔2019〕37号)文件规定,濮阳市司法局检查事项主要是指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检查,没有专门涉企现场检查的职能,为此,濮阳市司法局也没有涉企现场检查的事项和清单。
2021年9月3日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