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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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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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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制定实施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每2年至少开展1次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修改、废止的重要参考,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地方政府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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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14 16:19:18
点击:567
濮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doc
主办:
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