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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办关于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7 17:05:10 点击:2035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办关于

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人行:

为落实我市《关于推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濮治市办(2019]15号)要求,推动我市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开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普法办将于2021年4月13日,组织市市场监管局等九个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庭审时间:

2021年4月13日上午9点00分,提前15分钟入场。

二、庭审地点: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号法庭,位于濮阳市示范区卫河路与开德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南门进入)。

三、旁听案件:

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诉濮阳县爱家乐生活超市罚款一案。

四、旁听形式:

1.现场旁听庭审。

参加现场旁听单位及人员分配,市场监管局5人,市交通局5人,市民政局5人,市审计局5人,市农业农村局5人,市烟草局5人,市工信局5人,市卫健委5人,市人行5人,现场旁听人员需为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

2.网络旁听庭审。

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烟草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人行九个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在本单位集中观看庭审直播。

庭审视频直播操作程序:网上搜索并打开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tingshen.court.gov.cn),然后输入“(2021)豫09行终68号”进行搜索,即可找到要观看的庭审直播案件,庭审开始后即可观看。

五、报送人员名单及材料。

九个旁听庭审的市直单位在2021年4月12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现场旁听人员名单、联络人及电话报送至市普法办。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应于4月13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旁听网络庭审的人员情况及观看照片(照片要保证整体效果及清晰度原图不少于3张)报送至市普法办。

报送邮箱:pyszsba163.com,

联系人: 市普法办       电话16650500070

市法院     王雪贝  电话:0393-6657427

六、注意事项:

1.参加现场旁听人员须携带并出示工作证从南门进入;2.服装得体,有制式服装的单位人员着制服;3.戴口罩参加旁听活动;4.遵守庭审纪律。

 

 

2021年4月9日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