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主站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创建
专栏首页
网络
检索指标
创建
工作动态
首页
>>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57.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9
关于印发《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8 11:25:37
点击:532
关于印发《濮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主办:
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