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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01 16:49:52 点击:472

濮阳市司法局关于2017年提高突发事件

依法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生突发事件。近年来,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社会突发事件,充分发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职能作用,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司法局制定了突发应急事件工作预案。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更低。坚持日常工作中的对司法行政干警的应急能力进行培训、进行实战演练,提高司法行政干警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预防能力。日常工作中的对于各类矛盾纠纷,对于各类隐患事件进行常态化排查,有效防止了各类事件的发生。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没有发生一起突发应急事件

    特此说明。

 

 

 

                                            2021年9月16日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