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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2016第20期我市开展“普法与文明同行”集中宣传月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16:17:31 点击:627


    20期

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我市开展“普法与文明同行”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法治素养,近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协调会,启动“普法与文明同行”集中宣传月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王军主持会议,华龙区司法局、开发区司法办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集中活动月的通知》,制作了任务分解表,明确活动形式、地点和责任单位,要求华龙区、开发区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2016年7月1日至31日集中组织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实现市城区76个社区法治宣传全覆盖。

一是设置固定法律咨询服务点。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在定点社区建立法治橱窗、长廊、宣传栏、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以法治宣传为重点,灵活安排宣传内容。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创作法治公益广告、戏曲、影视剧、书画等法治文艺作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二是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发挥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普法功能,建立新媒体普法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结合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组织一场法治讲座。四是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法治濮阳•百场千村(社区)万户行动”为载体,组织普法志愿服务宣传队、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区或人口密集地段设置法律咨询服务点,至少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公布咨询电话,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五是深化“法律亮化工程”。利用广场电子屏、移动电视、楼宇广告、手机短信等平台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六是制作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印制发放购物袋、宣传册、彩页等,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集中宣传月活动对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本辖区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华龙区、开发区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活动效果。

 

 

市国税局五项措施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

 

2016年是市政府确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围绕“基层提升年”工作主题,市国税局持续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服务,重点在以下五方面取得突破,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持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便利纳税人办税。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梳理和公开服务事项目录,清理规范各类涉税证明和手续,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持续深化实体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构建多元办税格局。加强12366纳税服务平台建设。

二、坚持“放管服”相结合,规范权力运行。按照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做好税收执法权责清单的执行、落实,规范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做好行政审批服务规范公布、服务指南提供、推行受理单制度。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落实简政放权、推动放管结合和职能转变。

三、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增强执法效能。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在基层行政执法中广泛运用提示、辅导、引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

四、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和谐征纳关系。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和解机制。坚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的原则,积极探索利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的调解、和解机制解决征纳纠纷,将其作为行政复议、诉讼机制的有益补充。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培育行政调解示范点。成立行政调解机构组织机构,加强对行政调解的指导、监督。

五、切实抓好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拓宽议事空间,形成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注重发挥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专题学法与日常学法相结合,以案说法与广泛普法相结合,完善领导干部日常学法机制,制定了《濮阳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办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探索利用“互联网+”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引导税务干部持续不断学习。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教育,引导税务干部运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指导推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编辑:李大伟                               签发:王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送:市直和驻濮各单位,市司法局领导同志

发: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依法治县(区)

    办公室、司法局,普法联系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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