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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濮司文[2016]16号关于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16:21:44 点击:661


 

濮司文〔2016〕16号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区)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豫司文〔2016〕142号)要求,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在第三个宪法日来临之际,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宪法法律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护航决胜全面小康

三、时间安排

11月下旬开始到12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党规党纪和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宣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脱贫攻坚、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等社会关注度高、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质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大力宣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宣传“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开展。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各县区、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及城市繁华区、人流密集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

(二)举办“12.4”宪法日专场法治戏曲演出。

(三)组织开展社区现场法治宣传活动。

(四)加强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专题学习宪法。

(五)组织举办全市“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

(六)开展2016年度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评选。

(七)组织筹建濮阳市普法志愿者队伍。

(八)调整充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

(九)濮阳日报、濮阳电视台、法治濮阳网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宪法学习教育情况,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抓紧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突出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精心设计宣传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形式,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活动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力求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级各部门12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的照片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 周炜

联系电话:0393-6681036

电子邮箱: pyszsb#163.com

 

附件:2016年宪法日宣传标语口号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濮阳市司法局

 

 

                      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2016年宪法日宣传标语口号

 

1.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护航决胜全面小康

2.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3.弘扬宪法精神,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

4.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5.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6.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7.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8.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9.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10.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1.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12.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13.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14.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5.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16.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法治信仰,促进全民守法

17.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树立法律权威

18.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市之基

19.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20.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碰触

 

 

 

 

 

 

 

 

 

 

 

 

 

 

 

 

 

 

 

 

 

 

 

 

 

 

 

 

 

 

 

 

 

 

 

 

                                                                

  濮阳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