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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9期《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高潮迭起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16:28:49 点击:644


 

 

    9期

  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高潮迭起

 

为做好《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工作,加深广大群众对我市部地方性法规的了解,由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水利局、濮阳日报社承办的《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有奖知识竞赛试题于4月18日在濮阳日报第8版专版刊登。

根据《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内容共出50道选择题,另附答题卡、答题须知。拟从答题人员中抽取纪念奖50人,并颁发奖品。由市日报社负责刊印试题及答题卡,向社会公布。活动结束,将邀请公证处人员参加,由市人大法工委、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法制办、水利局、日报社联合采取人工抽取或者录入电脑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纪念奖人员名单。

   通过知识竞答活动,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了解马颊河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到保护马颊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深刻认识到自己既是马颊河的保护者又是马颊河的受益者。

市商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从《条例》的制定背景、必要性、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解读,详细讲解了《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一致认为,保护环境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环保意识渗透到全民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潜移默化融入生活、工作、学习之中,清楚地认识到人类面临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树立善待自然的生态责任感,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转化为自觉行动,提高生态文明意识,普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和绿色消费观、文化观和道德观,养成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要求的道德准则和行为习惯,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的出台,将从根本上为我市马颊河环境治理给予法律保障,并在为人民群众打造宜人宜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发展、助推濮阳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南乐县司法局

开展《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413日上午,南乐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城关司法所等股室工作人员,在中国·南乐湿地公园,马颊河边开展了《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环卫工人宣传马颊河在防洪除涝、输水灌溉、调节空气等方面的多种功能,以及破坏马颊河环境带来的危害等等,此次活动共发放《条例》500余册。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应,广大群众纷纷表示我市能够制定出台《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说明对保护马颊河的重视,对保护环境的重视,也让他们充分了解了保护马颊河的相关政策,同时增强了保护马颊河的意识。

 

 

 

 

 

 

 

编辑:袁            审核:李大伟           签发:王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送:市直和驻濮各单位,市司法局领导同志

发: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依法治县(区)

办公室、司法局,普法联系点单位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