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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2017第10期市国安局开展“4.15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16:29:25 点击:1436


 

 

    10期

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市国安局开展“4.15安全宣传教育日”活动

 

4月15日,是第二个“全民安全教育日”,濮阳市安全局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发挥全市各级人民防线组织及县区国安办职能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LED进行宣传。分别在濮阳市电视台、各县区电视台、市文化艺术中心LED滚动播放有关《安全法》、《反间谍法》等视频资料及安全宣传标语840余次。二是利用通信运营商、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目前,通过三大运行商、濮阳日报公众号、濮阳政法委公众号、县区政法委公众号等向全市广大手机用户及领导干部推送《安全法》等相关信息12万余条。三是利用展览、发放物品等形式进行宣传。市安全局于4月15日在市文化艺术中心集中开展安全法展宣传活动,濮阳市副市长王天阳、市安全局局长陈晓阳、武警支队领导、华龙区、高新区领导及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等200余人到会参展。4.15当天市安全局及各县(区)国安办共悬挂横幅300余条,县(区)电视台播放宣传片30场次,微信群发126个群。发放安全宣传手册6万余本,摆放展板50余块,发放宣传彩页10万余份,发放手提袋1200余个,水杯1500余个,钱包1300余个,动用宣传车辆56次。四是利用流动舞台、戏曲等编排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4.15活动当天,市安全局、华龙区国安办、高新区国安办联合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聘请三台流动舞台、广场舞、戏曲、评书快板进行宣传,提高了观众的兴趣,宣传效果尤其明显。五是对重点部位开展宣传活动。4月13日,濮阳市安全局赴濮阳武警支队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与广大官兵就当前安全形势进行交流,通过交流,增强了广大官兵的安全意识。

 

我市各县(区)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为了全面贯彻学习总体安全观,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在4月15日全民安全教育日期间,根据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市各县(区)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南乐县司法局于4月14日上午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主题,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设置挂图,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活动共发放宣传页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人次。4月14日下午,在县司法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教育片使大家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安全 人人有责”的理念。

范县由县政法委组织县十二个单位,于4月14日上午在范县市民广场开展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设置咨询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法》、《反间谍法》等与维护安全密切相关法律法规。4月15日范县强力推进安全教育进基层,在各乡镇在主要集市街道进行《安全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

濮阳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联合县国安办,于4月15日在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前开展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等有关安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当天共挂过街条幅20余条,摆放展板30余板,发放宣传页4000余份,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页2万余份。

台前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于4月15日上午,在县新区市民广场开展了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居民咨询等方式对《安全法》、《反间谍法》等与维护安全密切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同时,利用《凤台法治》手机报、《法治台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紧紧围绕宣传安全法这一主题,向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及群众发送普法快讯。

    

 

 

 

 

 

 

 

 

编辑:周            审核:李大伟           签发:王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送:市直和驻濮各单位,市司法局领导同志

发: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依法治县(区)

办公室、司法局,普法联系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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