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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2017第17期远离非法集资 建设美好生活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9 16:30:48 点击:759


 

    17期

濮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远离非法集资  建设美好生活

--------我市举办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7〕1号),《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5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市政府王天阳副市长,市公安局调研员许红旗出席了本次集中宣传活动。

各县(区)处非办及中原油田非常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建立了专门的处非工作宣传小组,由处非办主任亲自担任组长,并配备宣传工作人员若干名。

宣传活动中,市处非办统一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准展板22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条幅6条,并设立宣传咨询点8处。各县(区)处非办分别制作宣传围裙、宣传手提袋等2000余套,在5月18日集中宣传日各带300余套进行了现场发放,并通过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讲解,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彩页、宣传海报、宣传水杯等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此次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开展,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办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濮阳市妇联举办普法暨维权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深化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妇联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提高处理案件和家庭婚姻纠纷调解的能力,促进男女平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近日,市妇联联合开发区妇联举办中原女性大讲堂·普法暨维权专题讲座。

本次讲座,邀请了河南长庚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孙贯玲和市妇联权益部程秀丽为全区各乡镇办妇联主席、区直各单位妇委会主任、各乡镇办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社区(村)妇联主席共计100余人授课。

孙贯玲律师根据自身经验,结合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解读,为大家讲述了许多真实、生动的法律案例,使大家了解日常生活及婚姻家庭生活中会遇到的各种家庭问题,并对婚姻关系中的一些法律知识进行剖析,引导广大妇女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程秀丽同志结合自身多年从事妇女维权信访接待的工作经验,从婚姻家庭信访的基本含义及两种办理方式婚姻家庭信访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接访理念以及婚姻家庭信访接待的基本方法和技巧等三个方面为大家讲授妇联工作人员信访接待工作方法。内容深入浅出,富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围在两位老师身旁咨询问题。大家一致认为,这场专题讲座很及时、很贴切、很感染人,使广大妇联干部对于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对信访接待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明晰了处理信访接待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提升了服务广大妇女儿童的能力。

 

华龙区司法局举行“爱我家园 保护

马颊河 从我做起”暨万人签名活动

 

5月19日上午,为做好《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普法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加强保护马颊河意识,华龙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综治办等单位在中原路马颊河畔举办以“爱我家园 保护马颊河 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万人签名活动。

活动号召大家迅速行动起来,立即投身到保护马颊河的行动中,为构建发展濮阳、和谐濮阳、文化濮阳、生态濮阳和平安濮阳作出新的贡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要做保护马颊河的积极倡导者、维护者、参与者和推动者。通过自己的行动带动广大民众投身到保护母亲河的行列中去,以实际行动来清洁马颊河,建设马颊河,美化马颊河,让母亲河早日清水复流。随后,参加活动的领导带头在长14米宽1.5米的签名幕布上郑重签名,现场参与的人员以及路过的行人也纷纷步入签字台,一时间人潮涌动,竟相签名,场面非常热烈。

此项签名活动自今日起将延续在各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爱护生态环境,保护马颊河,共建濮阳美好家园。

 

 

 

 

编辑:袁            审核:李大伟           签发:王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军分区司令员、政委,省全面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送:市直和驻濮各单位,市司法局领导同志

发: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依法治县(区)

办公室、司法局,普法联系点单位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