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濮治市办[2018]1号关于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1 16:55:57 点击:680


 

 

 

 

 

 

濮治市办〔2018〕1号

 

关于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依法治县(区)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中原油田法律事务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已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濮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排和省普法办要求,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提高市民法律素养,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决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握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基本精神,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启航新时代,全民学宪法。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日始至12月底结束。

四、活动内容

1. 举办宪法宣讲活动。市直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宪法专题讲座激励和教育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具体时间、宣讲人员由各单位自主安排。市教育局安排各学校开展一堂宪法知识课,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信仰。

2. 开展法治戏曲巡演活动。市司法局组织市龙之声普法艺术团,在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启航新时代 全民学宪法”宪法宣传巡演活动,并设置法律咨询服务点,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县(区)、中原油田要与市龙之声普法艺术团联系对接,安排本地、本部门的法治戏曲巡演,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互联网+宪法宣传”行动。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的普法功能,利用新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4.充分利用本单位的电子屏、广场电子屏、楼宇广告、手机短信、微信群等平台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5. 各县(区)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在各社区、集市、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设置法律咨询服务点,开展宪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宣传宪法作为推动“七五”普法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方案,安排好本地、本单位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营造氛围。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栏、标语、墙报、宣传册、新闻媒体,及时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面要积极发现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总结等。  

3.加强督导。为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地开展,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定期对各县(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活动效果。

联系人:梁建中    联系电话:4611426

电子邮箱:pyszsb#163.com

 

 

 

 

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濮阳市司法局

2018年3月29日

                    

 

 

 

 

 

 

 

 

 

 

 

 

 

 

 

 

 

 

 

 

 

  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