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印发《濮阳市检察机关2019年
“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
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检察机关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和《关于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排,市院制定了《濮阳市检察机关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29日
濮阳市检察机关
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现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2019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12月1日(周日)‒12月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加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根本遵循,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学习宣传;
3.加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学习宣传;
4.加强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5.加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的学习宣传,引导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6.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宣传,坚持德法相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之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县区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活动安排
1.举行“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宪法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等活动,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宪法宣传全覆盖,引导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已组织制作了宪法宣传挂图,电子版统一放置在“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网址www.legalinfo.gov.cn),请各单位根据需要下载使用。
2. 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3. 开展微视频展播活动。依托前期进行的“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选取作品,在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官方媒体开展宪法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展播活动。
4.加强宪法法律学习。继续落实学习强国平台知识学习活动,加强对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引导督促,定期统计汇总检察干警学习情况。依托河南省公务员网络培训学院、河南干部网络学院PC端和App端,链接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旁听庭审直播视频,年底统计各地网上学习情况。
5. 积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好宪法宣传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神聚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普法责任。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积极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讲准宪法内容、讲透宪法精神、讲活宪法要义。
(三)增强宣传实效。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探索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宣传模式,扩大宪法宣传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充分报道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县区“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请于12月8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颖;电话: 6683351,15690730620;邮 箱:154500900@qq.com。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