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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治市办[2019]11号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1 17:15:00 点击:693

 

 

 

 

 

 

 

 

 

 

 

 

濮治市办〔2019〕11

 

 

关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通  

 

各县(区)委依法治县(区)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区)教育局、司法局、团委,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濮阳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青少年是“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基础工程,是在青少年群体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努力使青少年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二、活动主题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三、活动时间

2019年9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根据中小学生认知水平、身心特点和成长需要,建设法治教育阵地,集中开展以《宪法》、《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反邪教、预防艾滋病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一)各中小学校开展“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

1.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

2.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围绕建设法治校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学生进行针对性教育。

3.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组织观看适合未成年人成长的法治教育片。

4.举办开学法治课。由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在暑期开学后安排法治课,开展学期法治教育提示,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5.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组织开展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律伴我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黑板报(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

(二)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律实务工作者、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等走进校园,以学习《宪法》、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道路交通安全、反邪教、禁毒防骗等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法治讲座、法治报告、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互动式、案例式法治讲座,让青少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各县(区)要学习华龙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做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结合实际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开展法治实践提供平台,逐步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四)开展法治基地现场观摩体验活动。充分发挥现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作用,教育部门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学生到“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实践式、互动式参观教学,采取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育方式,让他们在参与中学习、在实践中感知,在潜移默化中培育法

治精神鼓励各校组织学生走进司法机关,观摩司法活动,体验法治实践

(五)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法治服务等开展法治实践,要丰富法治教育形式,综合采用故事教学、演讲比赛、宪法晨读、情境模拟、法治征文、案例研讨、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方法,培养青少年学生法治思维能力。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法治办、司法行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法治办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联系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支持、配合活动的开展,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各级团委要结合各项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价值观,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来,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3.注重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在利用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县(区)委法治办、教育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共青团组织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的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总结本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等资料报市委依法法治办。

联系人:袁怡;电话:6681036;邮箱:pyszsb#163.com

 

 

 

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濮阳市教育局

 

 

 

共青团濮阳市委                    濮阳市司法局

 

 

 

2019年9月5日

 

 

 

 

 

 

 

 

 

 

 

 

 

 

 

 

 

 

 

 

 

 

 

 

 

 

 

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95日印发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