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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濮治市办[2019]16号关于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1 17:15:34 点击:726

 

 

 

 

 

 

濮治市办〔201916

 

 

关于开展12·4“宪法宣传周”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宣传部,县(区)司法局,市直各单位: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按照中央和省普法办2019“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市“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1日(周日)——127日(周六)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重点宣传内容

1.加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根本遵循,要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策部署,特别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关内容的学习宣传。

四、具体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进行。124日上午安排“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121日至7日分别安排7个主题日,分专题组织宪法宣传活动。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1.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2019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选择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推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市领导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主办)

2.124日上午拟在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举行“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举行法治戏曲专场演出,开展大型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主办、市委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参加)

3.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学会、濮阳日报社联合开展《宪法》《国旗法》《国歌法》知识问答。(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主办,濮阳日报社承办)

4.开展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在前期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作品,在网络视听媒体开展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办 

5.举办司法行政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增进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行政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树立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市司法局主办

6.向全市手机用户推送宪法法律公益宣传信息。(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主办、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承办)

(二)主题日活动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的有关精神,2019“宪法宣传周”设立七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军营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各主题日由牵头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细化宣传内容,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

基本要求: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大力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以及投资、贸易、金融等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法治是更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法治企业建设等内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

2.宪法进农村主题日

基本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针对农村群众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土地征收、生态保护、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

基本要求: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发挥机关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头雁效应”,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组织宪法宣誓活动,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宪法观念,带头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在宪法学习教育中走在前头、作出表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机关工作人员依宪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委市直工委、市司法局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

基本要求: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宪法日“礼赞宪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意识、规则意识,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举办全市大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礼赞宪法”硬笔书写比赛。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

基本要求:广泛开展“宪法进万家”活动,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课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采取悬挂横幅、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宪法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社区、家庭免费赠送宪法文本,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于居民委员会有关规定,加强土地征收、生态保护、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涉及切身利益问题的法律宣讲和解读,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宪法进入千家万户。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

基本要求:结合预备役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指导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到军营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

牵头单位:濮阳军分区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

基本要求:组织全市主要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努力实现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宪法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司法局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抓紧制定“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创新思路和方法,因地制宜地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统筹各部门和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解决好宪法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合力。

五、宣传报道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1.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媒体在宪法日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宪法宣传新闻宣传报道。濮阳日报、濮阳市广播电视台、濮阳网等主流媒体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宪法学习教育情况,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大宪法宣传力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2.按照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全国和省普法办关于宪法进网络的安排部署,各级新闻网站及其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展示关于阐述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的宣传稿件;重点理论网站做好宪法专题建设,推出精品理论文章,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鼓励商业网站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微博、微信、QQ、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六、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好宪法宣传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确保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神聚力,在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积极部署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讲准宪法内容、讲透宪法精神、讲活宪法要义。本通知中,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密切配合协作,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释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协会、公证员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宣传宪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县(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要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普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中的运用,创新探索分众化、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宪法宣传模式,扩大宪法宣传的渗透力、影响力、感染力,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并在129日前将活动方案、总结、影像资料等发送到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12.4当天活动情况要在当天发送邮箱。

  :  

联系电话:0393-6681036

电子邮箱: pyszsb#163.com

 

 

 

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濮阳市委宣传部  

 

 

  

濮阳市司法局

                             20191126

 

 

 

 

 

 

 

 

 

 

 

 

 

 

 

 

 

 

 

 

 

 

 

 

 

 

 

中共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1126日印发


主办:濮阳市司法局